107 年6 月13 日修正發布統一發票給獎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無實體電子發票為雲端發票,修正愛心碼為捐贈碼。
鑑於無實體電子發票,係電子發票雲端化類型,修正無實體電子發票為雲端發票,避免與列印證明聯之電子發票混淆。
現行民眾捐贈統一發票對象,除社會福利團體,尚有學校、政黨等機關或團體,爰配合實務作業,修正愛心碼為捐贈碼,並將受贈統一發票對象擴大至機關或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