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境外電商導入雲端發票規劃
依據財政部2018年7月16日修正公布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7-1條第2款規定,本法第6條第4款所定營業人(即境外電商營業人)應開立雲端發票交付買受人。
- 境外電商導入雲端發票規劃流程 【中文版】 【英文版】
- 境外電商配合於現行消費者交易資訊增加「發票期別」及「發票號碼」,並選擇增列開立雲端發票及歸戶宣導文字。
- 境外電商選擇於寄送消費者交易資訊、網站及其他方式,增列開立雲端發票及歸戶宣導文字範例如下:
(填營業人名稱)以網路銷售電子勞務予中華民國境內個人買受人,自2019年○月起開立雲端發票,為方便您查詢雲端發票及兌領統一發票中獎獎金,請使用「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iOS:請點選此連結iOS;Android:請點選此連結Android】或「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s://einvoice.nat.gov.tw 】,將連結雲端發票之載具(即消費者之電子郵件信箱)歸戶至手機條碼,由財政部提供查詢發票、自動對獎及中獎主動通知服務。

註:參考文件資料
如有任何問題或意見,相關聯絡窗口如下:
- 系統技術面: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 聯絡窗口:李先生、許先生
- 聯絡電話:886-2-27631833 #3306,#1231
-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 稅務及法規面: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 聯絡窗口:黃先生、呂小姐
- 聯絡電話:886-2-23113711 #1836,#1830
-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二、選擇雲端發票上傳方式

境外電商可選擇委託加值服務中心上傳或使用財政部傳輸軟體Turnkey(下稱Turnkey)上傳電子發票(含雲端發票)。
- 若委託加值服務中心上傳電子發票(含雲端發票),請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下稱整合服務平台)之「 加值中心查詢」尋找適合的加值服務中心。加值服務中心為經稽徵機關核准提供電子發票系統及相關加值服務業者。
- 若自行上傳電子發票(含雲端發票),請下載Turnkey並與整合服務平台進行線上檢測取得上線通知,主要檢測流程包含申請Turnkey傳輸、下載及安裝Turnkey、線上申請傳輸憑證與辦理Turnkey上線前自行檢測,各項作業說明如下:
- 申請Turnkey傳輸:線上填寫「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服務申請表(境外電商營業人專用)」,送出後原則14天,整合服務平台依該申請表填寫之電子郵件信箱寄送「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Turnkey帳號核定通知」。
- 下載及安裝Turnkey:下載Turnkey使用說明書、軟體及相關文件進行安裝操作。
- 線上申請傳輸憑證:使用Turnkey傳輸電子發票(含雲端發票)須透過憑證進行簽章,以確保傳送方的不可否認性。請至XCA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站,線上申請「組織及團體非IC卡類憑證」,申請完成後將該憑證匯入Turnkey,並至整合服務平台登錄該憑證。
- 辦理Turnkey上線前自行檢測:Turnkey匯入「組織及團體非IC卡類憑證」後,需進行線上檢測並取得上線通知,確保電子發票(含雲端發票)傳輸正確性。請參閱「電子發票Turnkey上線前自行檢測作業(V4.4)」【中文版】【英文版】依檢測範圍完成不同情境測試,書面資料須轉成 PDF 格式一併上傳送出審查。電子發票技術客服收到後,原則2-3個工作天內回覆審閱意見(依申請量多寡調整回覆時間)。審查通過,整合服務平台核發上線通知並開放正式環境上傳電子發票(含雲端發票)。